问 题

发表人:赵** 提问时间:2020-06-17

标题:关于产假和检查费用问题

您好,我想询问天津产假相关问题。今年,北京市产假检查费从1400提高到3000,生产费用也有所提高。全国各地目前天津市产假和陪产假是相对比较少的。尤其产前检查费,还是只维持在1100,对于孕妈检查尤其是二胎,检查项目多,根本连一半都不够。今年两会后,各地对产假时间和陪产时间,检查费用都有所调整,天津迟迟没有变化。还会有所调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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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督办单位:市信访办 回复时间:2020-07-01

感谢您留言, 您提出的关于产假和检查费用问题已收悉。依据《天津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津政办发【2016】99号)、《天津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实施细则》(津人社规字【2017】1号)规定,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实行全市统筹。我市现行生育保险产前检查费采取分段限额支付管理,封顶1100元,生育保险缴费费率多年维持在0.5%,职工个人不缴纳。随着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医疗新技术使用导致医疗费用持续上涨等综合因素,生育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压力巨大。目前,生育保险整体费率水平较低,暂不具备进一步提高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工作人员和您进行了电话沟通,进一步宣讲政策,您表示理解。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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