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陈** 提问时间:2020-06-16

标题:社会保险补交

社会保险断交了,本地人可以补交,外地户口不行。是否带有地方歧视,违反国家政策。外地户口交的钱也是在天津财政又不是归入户籍所在地。为什么享受的政策不一样。

反 馈

督办单位:市信访办 回复时间:2020-06-24

陈**: 您咨询的问题,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2016年,人社部、财政部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32号),明确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为了平稳落实好国家政策,我市于2017年印发《市人力社保局关于个人缴费窗口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17〕8号),停止了外省市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以及本市灵活就业人员突破首次参保时间向前补缴。

 

天津市人社局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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