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孙** 提问时间:2020-05-21

标题:关于《天津市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的政策提议

书记:你好!

今天看到天津市发布的《天津市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推动京津冀同城便利化,符合条件的京冀人员可参加天津市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竞价。对于该措施,说一下本人的想法和建议,希望天津能够努力促成。

一、现实情况及问题

北京市自2019年11月份开始,对外地车辆办理进京证实行一年最多12次的限制,每次最多通行7天,一年最多84天。但实际上由于北京早就出台的尾号限行及外地车早外高峰限行政策,使得外地车办理一次进京证,每次虽然7天,但实际使用天数远远达不到7天。所以外地车牌在北京每年可以通行的天数也就寥寥数天,对于很多人来说,一年也就能够在北京通行几天,几乎忽略。

在北京执行进京证12次限制政策之前,一些急于用车的家庭会考虑去天津购车,再有天津户籍在北京工作且持有天津车牌的情况也较多,虽然此前需要办理进京证及其他一些限制措施,但好歹天津牌照在北京偶尔出去一下比如周末买个菜出去旅游一下,基本是不受影响的。

但是北京的进京证12次限制政策出来之后,包括天津牌照在内的所有外地车辆,在北京的通行机会几乎被取消。同时也直接断绝了其他人去天津购车的念头,导致天津汽车销量的降低。

再有,天津自几年前,对北京车牌实行了同城化政策,北京牌照和天津牌照在天津区域内一视同仁,无额外限制。天津的政策是人性化的,为京津一体化有很大的推动。

二、鉴于上述现实情况和问题,个人建议如下

建议天津和北京协商,对于天津牌照的进京证由12次限制改为一年84天,时间总量不变化,但是为天津牌照汽车在京通行提供了便利。如果能够实行京津两地车牌互认,更有利于促进两地人员和商务的往来。

上述建议,请书记参考,希望北京和天津在汽车通行上能有互惠互利的政策出台,谢谢!

反 馈

督办单位:市信访办 回复时间:2020-06-04

感谢您留言。接件后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责成相关责任部门调查处理。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规〔2020〕8号),为落实国家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的相关要求,加快恢复我市经济社会秩序,对指标方面进行了相关优化:“推动京津冀同城便利化”京、冀户籍人员,持有效本市居住证,可参加本市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竞价,竞得指标后须在本市购车。对于您反映的进京证的问题,建议您向当地的公安交管部门进行反映。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调控工作的关注。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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