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20-05-14

标题:社保补缴期限紧迫。困难职工希望能提取公积金

书记您好!天津市社保局根据上级文件定于2020年8月后不许补缴养老保险。我身边的好多群众,经济上有些困难,能不能用社保补缴单提取公积金呢。断缴年头长的,真是一下拿不出这么多钱,心里很着急。怕因一时困难享受不到党的惠民政策。希望书记能体察民情,帮助一下困难人群吧。万分感谢!!!

反 馈

督办单位:市信访办 回复时间:2020-05-25

网友: 您好!您在北方网留言,咨询能否用社保补缴单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问题已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的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根据您提供的相关信息,补缴养老保险目前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就上述回复内容,我中心有关人员已电话告知您,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 5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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