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疫情期间网约车大肆发优惠券
问题内容 网约车(滴滴出行、曹操专车)在疫情期间大肆发放优惠券,搞活动,其运价低于市场运价,严重影响正规出租车运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网约车公司靠自身雄厚的资金,用数十亿巨金,不惜血本的炸向只有130万辆车辆的出租车行业。而且还大肆赠予网约车乘客现金卷,甚至开展0元乘坐专车,是否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问题内容 网约车(滴滴出行、曹操专车)在疫情期间大肆发放优惠券,搞活动,其运价低于市场运价,严重影响正规出租车运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网约车公司靠自身雄厚的资金,用数十亿巨金,不惜血本的炸向只有130万辆车辆的出租车行业。而且还大肆赠予网约车乘客现金卷,甚至开展0元乘坐专车,是否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提出的关于疫情期间网约车大肆发优惠券的问题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已于5月13日通过您所留电子邮件、电话沟通、北方网回复三种方式进行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