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20-03-27

标题:有过两次事业编经历,能否可以再报考公职类的考试?

本人2016年考上北辰区的事业编(非参公)一直持续到2020年2月。

2020年3月,通过招考,进入河北区的街道工作(身份依旧是事业编、非参公)

有过2次事业编身份的经历,还能再报考参加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吗?

反 馈

督办单位:市信访办 回复时间:2020-04-09

王**: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我市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事业编人员没有报考限制。凡符合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招考(招聘)公告及招考(招聘)职位表中要求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顺祝身体康健、工作顺利。 2020年4月9日

 

天津市公务员局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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