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住建委懒政,市民投诉无门
因孩子上学需要办理公产房变更承租人,住建文下发文件可以在房管站申请变更手续,但不下发细则,导致我无法办理变更手续,孩子面临无学可上。
通过津云平台跟8890热线多次反应问题,住建委推诿责任,让房管站搪塞我,不给解决实际问题。
住建委懒政,让公文成为空头文件,投诉无门,请书记帮帮我的孩子。
感谢您留言,接件后,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责成河北区住建委调查处理。经查,您反映情况不属实。河北区住建委工作人员于2月20日进行了现场接待,并当场对您提交的办理直管公产住房变更承租人相关申请材料进行核查。
经核查,正兴里47-106承租人许克文(已故),许**系承租人许克文(已故)之孙子。承租人许克文生前共有八个子女,四个子女是天津市户籍,其余四人子女均为外地户籍。
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天津市直管公产房屋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住建发〔2019〕4号)中: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直管公产住宅房屋承租人生前未指定承租人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申请过户。承租人子女已故或者无本市常住居民户口的,承租人子女的子女可以申请过户。”的规定,您需提供原承租人许克文无本市常住居民户口的四个子女各自子女人数、户籍情况后,再进行相关核查。现您未提交您姑姑许泽辉子女的相关情况,属申请材料不齐全,故核查未通过。现已向您进行政策说明。您表示已知晓相关政策。
最后,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与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