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赵* 提问时间:2019-11-21

标题:自来水公司,还我幸福家庭!!

本人为南开区华苑天华里30号楼1701的户主。2019年11月13日,我小区(天华里)公告栏粘贴自来水公司对本小区所有用户更换自来水表的通知(详见图片1)通告中说从11月14日(周四)开始更换。14日中午11点左右,自来水公司施工队对我小区30号楼18楼进行更换水表,由于1801房间正处在装修阶段(已拆成毛坯房)水总截门处于关闭状态,由于自来水公司施工队的野蛮施工和操作失误,将1801水总截门打开在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与紧急联系户主的前提下(1801户主并不知情)自来水跑水1个半小时。当时我家并未有人在家。12点30分左右,1201的住户发现漏水上报物业(已有6层受损)。经查证为1801跑水。物业紧急联系我(1701户主)回到家发现房顶全部被淹、卫生间淌水严重、厨房地面和墙壁已约5厘米深积水,地板也被水浸泡严重。多次与自来水公司施工队协商此事未果且态度极其蛮横,截止到现在已经一星期,由于渗漏,房间壁纸已经出现阴湿,墙面大面积爆裂,地板明显翻翘,瓷砖也出现不同程度的湿痕,房间内原装修预埋的电线线路还不知能否正常使用。已经一个星期了,我家的正常生活已严重受到此次跑水的影响。一周未开合闸,一周未洗澡。多次沟通无果,自来水施工队态度极其蛮横。我仅要求恢复我家各项损失。各位政府领导,是否有人能帮帮我们百姓。如再不能解决此事,我准备去政府门前拉横幅静坐,此事已把我们百姓的正常生活打乱,我已没有其他选择!!!我是1701的户主,此次跑水我家受损最为严重,我已忍受7天时间,多次协商不成,自来水公司,还我幸福家庭!!!急盼回复!!!急盼回复!!!急盼回复!!!

附件:

反 馈

督办单位:市信访办 回复时间:2019-12-23

感谢您留言,收到您的留言后我集团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职能部门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一、调查情况

2019年11月14 日,自来水集团第四营销分公司对天华里实施换表工作,施工单位为天津市华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晁公司)。

当日14点左右,施工到天华里30号楼 xxxx 室时,完成换表后试水时,施工人员误操作打开了xx01室表前截门未关闭(此前xx01室表前截门是关闭状态),因当时xx01室正在进行装修,内部管道未接,形成淹泡,主要受损用户为xx01 室与其楼下的xx01室。

情况发生后,第四营销分公司与华晁公司多次与用户沟通,但因用户索要赔偿金额较大,施工队赔付困难,一直未能达成协议。第四营销分公司多次和用户联系,表示将积极督促华晁公司尽快赔偿全部损失。

二、处理结果

经水务集团及自来水集团两级信访部门积极协调,华晁公司已于2019年12月3日与用户达成一致,并于12月6日完成赔付,用户已对此事表示谅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水务集团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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