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快递包裹不经同意违规私自放驿站
我是兴安里的居民,66岁,为了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曾多次反映快递员将包裹私自放到驿站的问题,都未得到答复,我也多次找到这个驿站,告诉他们没有我的允许或没有联系的情况下绝对不能私自把包裹存入驿站,但均无效果,对于这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非常气愤,我并不反对这种驿站的存在,我所反对的是他们明目张胆的对抗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在此恳请书记同志过问一下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以确保我们的合法权益,谢谢。
我是兴安里的居民,66岁,为了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曾多次反映快递员将包裹私自放到驿站的问题,都未得到答复,我也多次找到这个驿站,告诉他们没有我的允许或没有联系的情况下绝对不能私自把包裹存入驿站,但均无效果,对于这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非常气愤,我并不反对这种驿站的存在,我所反对的是他们明目张胆的对抗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在此恳请书记同志过问一下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以确保我们的合法权益,谢谢。
感谢您留言,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职能部门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10月21日,我局所属滨海新区邮政管理局(以下简称滨海局)执法人员赴滨海新区大港街兴安里社区实地调查。经查,该小区快递驿站属于快递末端网点,未到邮政管理部门进行备案。滨海局执法人员向开办该网点的公司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备案。同时,滨海局执法人员电话与您取得联系,说明调查处理情况,您表示理解和支持。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各快递企业认真落实《快递暂行条例》《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按照约定进行快件投递服务工作。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邮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