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正高级经济师评审资格限制性条款
天津市人社局发布的天津市正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条件中为什么限定只能在本市大型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以及经济领域研究机构主要经济岗位上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人员才能申报正高级经济师职称?为什么国内很多先进省市、一线城市没有这种限制?制定这种限制性条款的依据是什么?政策制定的科学吗?天津市人社局出台的这种限制性政策符合中央、市委对天津发展的定位与要求吗?利于天津的发展吗?
天津市人社局发布的天津市正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条件中为什么限定只能在本市大型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以及经济领域研究机构主要经济岗位上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人员才能申报正高级经济师职称?为什么国内很多先进省市、一线城市没有这种限制?制定这种限制性条款的依据是什么?政策制定的科学吗?天津市人社局出台的这种限制性政策符合中央、市委对天津发展的定位与要求吗?利于天津的发展吗?
感谢您留言,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职能部门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2015年,按照人社部要求,我市积极开展正高级经济师评审试点工作,研究出台了《天津市正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条件》,规定在本市大型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以及经济领域研究机构主要经济岗位上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并取得高级经济师或相近专业副高级资格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正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条件的均可申报我市正高级经济师评审。该标准经行业专家充分论证,考虑到当时国家未统一确定正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我市应严格把握评审范围和标准,严保评审质量。今年6月,人社部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我们将按照国家要求,组织专家认真研究论证我市新的正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标准。同时,将充分研究考虑您的意见建议。感谢您对我市职称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