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赵** 提问时间:2019-09-16

标题:买房认房认贷问题

书记您好:

我是本市大港的一名普通的职工。我反映一下天津买房认房又认贷的政策。年青的时候因为供孩子学国标舞我和爱人的工资基本上都培养了孩子,买过房贷过款,后来房子卖了又买了现在的房子,我和我爱人都贷过款也已经还清,现在的房子是以儿子的名字买的算是首套。我和爱人名下没有房产只贷过款,现在儿子要结婚了我们付不起二套的首付…像我这样状况的人也非常的多。希望领导体恤民情为人民解忧我还是觉得认房可以认贷是一个不合理的规定,希望领导能给我们解决问题,让我们早日住上自己的房子谢谢

反 馈

督办单位:市信访办 回复时间:2019-12-02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回复如下: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问题,我单位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进行了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天津银保监局回复如下:感谢您的留言。接件后,我局高度重视,已于第一时间联系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要求相关人员及时与您联系,进行解释和沟通。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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