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留言,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职能部门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小客车调控工作的关注!如您在咨询小客车调控问题的过程中认为工作人员解答解释存在问题,为您造成不便、困扰甚至损失,请您及时联系我委反映问题并举证;如您认为在我市节能车型认定工作中有关认定标准、办法、流程等存在问题,也请您及时提出问题并联系我委,我委将查证落实,严肃处理,严惩懒政怠政。此外,关于我市节能车型认定责任问题,在目前地方缺乏相应的节能车管理职能部门的前提下,我委作为我市实施调控工作的牵头部门,与车企保持密切沟通,同时征求相关委办局及技术单位意见建议,妥善完成好节能车认定工作,通过审核的节能车型将第一时间在调控网站(http://xkctk.jtys.tj.gov.cn/)进行公布。
下面就您提到的几方面问题一一答复:
一、关于市民反映的“雷凌车”问题
近期,我委从市民便民热线、专项受理热线、市民来访等不同渠道接到了几十名市民反映的“已购置全新换代雷凌双擎混合动力小客车,但无法上牌照”问题。其中,有的市民表示,购车时4S店工作人员承诺该车可以纳入天津市小客车节能车目录;有的市民反映,购车时工作人员未主动告知新雷凌尚未纳入节能车目录;还有的市民表示,对于话务人员的解答不满意,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也有少部分市民表示,因价格因素,确实对雷凌车有需要等。对于各个渠道的问题反映,我委工作人员均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释与答复,并且通过工作人员反复的交流与沟通,确实缓解了部分市民的焦虑情绪,取得了大部分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从个人角度来说,如果您已持有节能车指标或有购买节能车的意向,我们诚恳地建议您在选购小客车时,先向权威部门咨询节能车指标使用规则及相关要求,选购已在节能车目录中的有效车型,不被社会传闻干扰,不受不实信息误导,避免因不实信息或虚假承诺给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您确实已经选定了该款雷凌小客车,我们也将建议您与企业加强沟通。
从企业角度来说,企业应该按照国家、地方的有关政策来进行车型目录的申请申报,而不是使用欺瞒消费者、虚假宣传等方式拉动销量。同时,企业也应该对有关销售人员加以规范培训管理,清楚知悉我市小客车调控政策,充分了解节能车指标申请及使用规则,在导购环节对市民进行准确有效的引导,提升我市市民的购车体验,以免给我市市民带来不必要困扰与问题。
二、关于我市节能车型认定问题
2009年,为促进节能减排,推动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国家工信部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该《目录》成为全国范围内节能车的权威认定标准。2013年,我市制定小客车限购政策时,积极响应国家绿色环保导向,明确凡符合国家工信部《目录》或经认证检测机构认定的、节油率超过20%的混合动力小客车均可认定为节能车,享受单独摇号的优惠政策。
2015年底,作为国家节能车统一认定标准的《目录》停止更新,为了延续节能车政策红利,大力支持节能车的推广和应用,我市积极作为,建立了依车企申请更新节能车目录的工作模式,与广州成为全国仅有的设立节能车专用指标的城市,在促进节能车推广和应用的力度方面远超其他调控地区。
三、关于“雷凌车”在广州进入目录问题
因为各地的调控政策均为地方性法规文件,天津和广州两地的节能车定义、认定标准与认定程序等,均不相同。广州的节能车认定方式不需要对车辆有关节能数据加以鉴定,因此不宜就两城市节能车目录更新情况做简单类比。
四、关于“雷凌车”申请我市节能车型问题
7月底,我委调控部门收到了广汽丰田公司提交的雷凌牌小客车节能车型认定申后,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及技术单位开展了认定工作。目前,新款雷凌小客车已有3款车型进入我市节能车型目录,相关情况已经在调控网站进行了公布,您可登陆调控网站查看具体车型。
同时,再次提醒您及广大市民,调控网站公布的节能车型是经相关部门共同认定的结果,节能车认定标准及目录也会根据国家政策导向进行相应调整,建议有需求的市民购车前登陆调控网站或拨打88908890便民服务专线确认是否属节能车型,充分了解节能车指标申请及使用规则,以免造成购车后无法使用节能车指标的情况。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小客车调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委将继续围绕群众关切开展政策调研,不断提高和改善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好公共服务工作。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