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非本市户籍小汽车摇号问题
目前非本市户籍的小汽车摇号要求为“持有效本市居住证,在本市近24个月以上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实在是不合理,本人在天津已缴纳7年社保,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天津户口。但因2019年3月份存在一个月的补交(而且是单位原因造成的)就不允许摇号了,而且还不允许购买号牌,这个要求实在是十分不合理。
建议修改为24个月以上连续缴纳或5年缴纳。
目前非本市户籍的小汽车摇号要求为“持有效本市居住证,在本市近24个月以上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实在是不合理,本人在天津已缴纳7年社保,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天津户口。但因2019年3月份存在一个月的补交(而且是单位原因造成的)就不允许摇号了,而且还不允许购买号牌,这个要求实在是十分不合理。
建议修改为24个月以上连续缴纳或5年缴纳。
感谢您留言,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职能部门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小客车调控工作的关注!小客车调控政策是市委、市政府在2013年底立足美丽天津建设果断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小客车调控政策实施五年多以来,在广大市民支持理解下,小客车调控各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小客车无序爆发式增长得到有效控制,达到了实施调控政策的预期效果。
作为我市实施小客车调控的政策依据,《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在征求市相关委办局意见的基础上,对个人申请小客车指标的条件作出详细规定,其中,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摇号或竞价需在本市近24个月以上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市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对申请人的参保情况进行认定和审核。
自实施调控以来,我委接到大量非本市户籍人员反映指标申请中的社保审核问题,建议将“补缴”认定标准适度放宽,避免因不可抗力造成个人社保短暂断缴后,连续缴纳社保的时限只能重新计算的问题。作为小客车指标申请的牵头部门,我委将群众提出的指标申请中的社保“补缴”认定问题积极反馈给相关审核部门,即天津市社保中心。近日,我委从社保中心处获知,为深入落实为民服务举措,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社保中心拟上线新版个人缴费记录社保审核系统,凡是个人缴费人员当年缴纳当年社会保险的,均视为正常缴费,不计为补缴。下一步,我委将就企业缴费人员的“补缴”认定问题继续与社保中心进行研究论证,积极争取惠民措施,充分回应群众关切,满足群众合理诉求。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小客车调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委将继续围绕群众关切开展政策调研,不断提高和改善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好公共服务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市交通运输委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