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请您再关注一下孩子的上学问题
敬爱的市领导:您好!我对教委对我8月7日提问的回复还是不能理解?请您再仔细调查一下! 首先,我们按照2019年高中招生政策的第29条,没有同时享受特长生的降分政策和市级优干的加分政策,我们只享受了特长生的降分政策。其次,在政策的第30条中明确写明如何录取相同分数的政策:“在考生升学成绩(含学业考试成绩和政策照顾加(或降)分相同时,确定其录取顺序的办法是:首先比较其是否为不属于降分范围内的现役军人子女,如是则优先录取;如情况相同,再比较其是否为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如是则优先录取;如情况相同,在比较其是否为2018-2019学年度区级优秀学生(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如是则优先入取......”也就是说,是在享受各种政策之后如何录取相同分数的孩子。据资料显示最后一名被录取的孩子没有以上几条优先于我们的。我家孩子是公示过的2018-2019年度市级优干,并没有享受市级优干的加分的照顾,只是在享受特长降分后按照第30条录取规则来录取。我觉得在这里明显的不符合习主席的全面发展教育路线,这里只提到了区级优干的问题,难道市级的优干不如区级的优秀吗?这里不知道是政策制定的漏洞?(难道我们要为这个漏洞买单),还是我的理解能力有限,请领导给予明示!希望我们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秉着不忘初心,敢于作为的原则,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第42中学2019学生录取名单我们已经向教委申请公开但教委回复让我们找考试院申请,在网上根本就找不到考试院的相关选项。我们无法明明白白的知道是谁被录取了,我们怎么没有被录取!如果我们做的哪里不到 ,请您见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