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减少会议中瓶装饮用水资源的浪费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本市一名普通公民,服务于基层政府部门。自入职以来,参加过市级、区级、乡镇级、社区级会议或各类活动数次。在比较正式或重要的会议活动中,承办方在布置会场时一般提前将矿泉水放置在桌子、椅子或其他方便参与人员拿放的地方,然而在会议或活动过程中有的人仅喝几口便不再饮用,有的原封未动,以致结束后现场塑料瓶散乱,严重时一片狼藉,开过瓶盖的水必定会扔掉,如果不细心也许会把许多未开瓶的饮用水给扔掉。
提前放置饮用水体现了承办方的相关会务安排和热情周到,可是却造成了严重的水资源浪费,并且加重了承办方和相关场地保洁人员的负担。会场亦或活动场所中扔掉的不仅是水,还有我们每个人的文明素质。浪费的不仅仅是珍贵的水资源,还有每个老百姓创造的国民收益。
俗话说,细微之处见文明,文明创建重细节,凡事必作于细。天津在全国“创文创卫”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天津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实施也在表明政府创建文明城市的决心和毅力,市民的素养也在不断提升,可是我们要做的还有很多。真心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从小事入手,逐步改变会议或活动中的这种本可以避免的浪费现象。例如在签到处放置矿泉水,在与会人员签到时温馨提示:如有需要可以自取,或者自带杯子的人员应到何处接水,在会议或活动开始之前也可以统一提示,就像提醒大家将手机调成震动或静音一样成为习惯。
所谓上行下效,我相信无论做何种有意义之事,政府部门都应该起到表率作用,只有奠定了大基础大方向,才能在社会中形成一个良好的社会风气。《孟子·梁惠王》 有语:挟太山以超北海,语人曰‘我不能’,是诚不能也。为长者折枝,语人曰‘我不能’,是不为也,非不能也。故王之不王,非挟太山以超北海之类也;王之不王,是折枝之类也。真心希望政府办事过程中能够逐步减少浪费现象,将文明逐步贯彻到社会治理过程中,拿出决心和毅力,为老百姓做表率,为建设文明幸福的现代化天津做出应有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