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
2019年天津公务员招录,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不足10人,达不到规定的10%。
2019年事业单位招聘,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没有。
2019年天津公务员招录,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不足10人,达不到规定的10%。
2019年事业单位招聘,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没有。
感谢您留言,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职能部门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市委组织部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市公务员考录工作的关注。接件后,市委组织部责成有关处室认真研究处理,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公务员招考退役大学生士兵问题
2011年《市政府征兵办等六部门关于调整我市适龄青年参军有关优待政策意见的通知》规定,“按照当年符合公务员招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数量10%左右的比例安排岗位”。我市在近年来公务员招考中,均对上述政策予以落实,拿出一定比例职位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招录。
2019年,市退役军人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的《天津市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办法》规定,“天津籍高校毕业生士兵服役5年(含)以上的,退役当年可报考我市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 “引导我市艰苦边远地区设置一定数量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退役军人招考。”我市2019年公开招考公务员考试中,拿出南开区街道、静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6个职位专门面向天津籍退役士兵定向招录;拿出西青区网信办、津南区城管委等12个职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把符合条件的天津籍退役士兵纳入定向招录范围。
二、关于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问题
2011年,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征兵办等六部门《关于调整我市适龄青年参军有关优待政策的意见》(津政办发〔2011〕112号),支持事业单位拟招聘工作人员时,按照当年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条件的退役士兵数量10%左右的比例安排岗位,实行定向招聘。2012年,市政府印发了《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12〕10号),鼓励各区县在招收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时拿出一定比例的指标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
2017年,为深入贯彻国家和我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市委组织部 市人社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我市全面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自主权,不再组织统一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事业单位根据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和实际工作用人需求,自主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基于这种变化,2019年市退役军人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天津市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津退役军人局发〔2019〕8号),鼓励事业单位在招聘工作人员时,拿出一定比例的招聘岗位面向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定向招聘退役军人数量和占比由用人单位根据需要自主确定,全市不再做出统一规定。同时,要求各招聘单位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时,将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也就是说,无论在全市统一招聘,还是在用人自主权下放后,各单位自行组织招聘,符合用人单位岗位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均不存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制机制障碍,渠道仍然是畅通的。而且从实际招聘情况看,2019年以来,已有天津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天津市公安局机动勤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军事部等单位专门拿出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其中滨海新区军事部招聘公告正在有关网站发布,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士兵可及时登录市人社局官方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查阅相关信息,自主报名应聘。
在今后的公务员公开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我们会继续落实好关于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相关政策,根据招录(招聘)机关(单位)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和实际工作需求编制录用计划,吸引更多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希望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市人社局答复如下:
2011年,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政府征兵办等六部门《关于调整我市适龄青年参军有关优待政策的意见》(津政办发〔2011〕112号),支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按照当年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条件的退役士兵数量10%左右的比例安排岗位,实行定向招聘。2012年,市政府印发了《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12〕10号),鼓励各区县在招收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时拿出一定比例的指标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
2017年,为深入贯彻国家和我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我市全面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自主权,不再组织统一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事业单位根据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和实际工作用人需求,自主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基于这种变化,2019年市退役军人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天津市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津退役军人局发〔2019〕8号),鼓励事业单位在招聘工作人员时,拿出一定比例的招聘岗位面向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定向招聘退役军人岗位数量和占比由用人单位根据需要自主确定,全市不再做出统一规定。同时,要求各招聘单位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时,将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也就是说,无论在全市统一招聘,还是在用人自主权下放后各单位自行组织招聘,符合用人单位岗位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均不存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制机制障碍,渠道仍然是畅通的。而且从实际招聘情况看,2019年以来,已有天津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天津市公安局机动勤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军事部等单位专门拿出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其中,滨海新区军事部招聘公告正在有关网站发布,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士兵可及时登录市人社局官方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查阅相关信息,自主报名应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