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天津市的陪产假时间问题
天津作为直辖市,陪产假却是全国各省市最短的。2019年是否会修改规定增加我市男方护理假?在其他问答中说2018年已经开始调研了,那么一年多过去了,是否有新规定出台?
天津作为直辖市,陪产假却是全国各省市最短的。2019年是否会修改规定增加我市男方护理假?在其他问答中说2018年已经开始调研了,那么一年多过去了,是否有新规定出台?
感谢您留言,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职能部门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根据国家实施全面两孩决策部署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修订,我市于2016年对《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修订,在《条例》第22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增加生育假(产假)三十日”,扩大了可以享受产假、护理假的人群范围,即,从女方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情形扩大到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情形,不仅包括生育一孩的,也包括生育二孩或者符合规定生育三孩等情况。
相比外省市,我市陪产假时间较短。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密切关注全国及其他省市相关政策的运行情况,积极支持和配合相关部门推动有关政策的出台。如我市启动相关地方性法规的立法或修订工作,我委亦重点将增加护理假作为修改内容向立法部门提出建议。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市卫生健康委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