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留言,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职能部门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近日,我中心收到您对便民专线服务中心不满意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立即要求相关部门查询录音和工单,积极了解相关情况。
经查,2019年7月3日,您来电反映,您是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18号的新都大厦业主,想安装新能源充电桩,但是物业工作人员告知您需要出具从黑号站引用电源的相关证明才可安装,您曾联系电力客服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告知您无法提供,望相关部门核实。我中心立即将工单转派至电力公司,电力公司告知您无法出具证明,您也表示此事与电力公司无关。此后,我中心派单至南开区政府,南开区政府称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反馈,该小区地下停车场有独立产权单位,且在规划设计时就没有设置充电装置,安装充电桩需要对供电设施进行增容扩建及改造,涉及的相关手续比较复杂,且供电设施改造费用无法落实,如果您能承担相关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产权单位愿意与业主进行协商,建议您通过协商或司法途径解决。此后,您来电表示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已明确规定由住建委协调安装充电桩,且车位是您买的,承办部门回复内容不符,且有住户已安装充电桩。由于未到处理时限,现南开区政府还未回复。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督促相关单位调查核实,一旦有最新消息,将第一时间向您反馈。
对于您反映想与“住建”专席沟通却被我中心工作人员百般阻挠的问题,我中心并无“住建”专席,对此给您造成的误解,我们深表歉意。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热线的关注和支持,也希望您继续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