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我市婚假仅为3天,可否延长婚假
我市婚假仅为3天,在全国各省市中最短,我市正在推进“海河英才”计划,吸引全国优秀人才来津就业创业,对于来天津工作的外地人,3天婚假太少了,建议延长婚假。
我市婚假仅为3天,在全国各省市中最短,我市正在推进“海河英才”计划,吸引全国优秀人才来津就业创业,对于来天津工作的外地人,3天婚假太少了,建议延长婚假。
感谢您留言,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职能部门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据了解,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未规定婚假问题,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80]劳总薪字29号、[80]财企字41号)规定了婚假假期。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前,国家提倡晚婚晚育,原《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对实行晚婚晚育可以进行奖励,原《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2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七日”,即原《条例》规定的是与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相对应的晚婚奖励假,不是普遍适用的婚假。随着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行了修订,删除了对晚婚晚育的奖励规定,我市现行《条例》亦不再涉及晚婚奖励假,即现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无涉及婚假的内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