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韩** 提问时间:2019-06-30

标题:神圣的法律不容亵渎

尊敬的鸿忠书记,您好!

自从2019年5月1日市民举报交通违章措施实施以来,天津市的交通状况愈发良性改善,但是仍有少数驾驶员明知故犯,而恰恰我们政策和法律的制定者和监督者充当了他们的保护伞。

本人曾多次在微信上向交管局反应车辆违章均被判定无效,一次是友谊南路海逸长洲马路边黄实线违章停车,一次是光明路于台桥违章停车。黄实线违停和桥上违停是一个驾驶员应该具备最基本的素质,也是“道路交通法”命令禁止的,可交管局的大领导们均判定无效。

无效理由均是违法行为认定不准确,究其原因是当初规则的制定者没有设定对应选项,可那是你们的工作责任心和态度严肃性导致的,难道这些驾驶员没有违章?难道你们的不认真让百姓和政府买单?难道规则的漏洞成为有法不依的理由?难道国家的法律可以践踏?难道执法者就可以挑战和亵渎法律的尊严?

李书记,我是年过半百的80年代毕业的大学生,当初走向社会就怀着满腔的爱国之心和报国之志,看不惯现在年轻人这样随心所欲和为所欲为,更看不惯现在部分的公务员养尊处优和混吃等死……我说的可能太重了,抱歉!

习总书记倡导: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让我们这些老人看到了希望,看到了祖国的未来……请鸿忠书记百忙中过问此事,给正义和爱国的老人(老愤青)一个满意的答复!

另外于台桥违停数量和频次只增不减,尤其夜晚就是一个免费的停车场,晚高峰一座小桥最多时停车达到三排,过往人车严重拥堵。(桥口有交通流量探头)

由于附件图片数量所限,津云问政只提报查询码,谢谢!

2019-5-16:4074878699

2019-6-10:4204898314

附件:

反 馈

督办单位:市信访办 回复时间:2019-07-22

感谢您留言,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职能部门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经公安交管局秩序支队派员调查,您是在有奖举报平台举报机动车违法停车。目前,我市有奖举报平台能够进行举报的违法行为不含机动车违法停车以及违反黄线停车。群众如举报违法停车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可持相关举报材料到属地交警支队进行举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市公安局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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