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白** 提问时间:2019-06-25

标题:关于天津大港社保局不同意转移接收外地社保的问题

李书记:你好

非常感谢李书记在百忙之中查看我反映的问题!我在2004年,我的家就搬到了天津大港晨晖里。2002年7月至2019年3月,我在内蒙古鄂尔多斯一直工作。为了和家人团聚,2019年4月,我把那边的工作辞了。我在天津大港水利工程公司工作。单位给我上社保,需要把内蒙那边的社保转移到天津大港社保局。2017年12月,因内蒙的政策,我以个人的名誉补缴了2003年4、5、6三个月的社保费。大港社保局以有个人补缴费用为由,拒绝转移接收社保。必须把个人补缴费用的部分退了之后,方可转入。内蒙古那边的社保局工作人员解释说:补缴费用属于内蒙古的政策,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合情合规,又因社保费交至国库,不得退款。有很多人转移社保转到其他省份的情况和我差不多,只需内蒙古社保局向当地社保局提供政府或相关部门发布的红头文件或有力证明,就可转移接收社保。长期生活工作在天津是我和家人共同的期望!我在内蒙交了16年的社保,如果转不过来,16年的社保就白交了,将来的养老就有很大问题。我希望李书记可以帮助我解决这个很棘手的问题!谢谢!!!

反 馈

督办单位:市信访办 回复时间:2019-07-16

感谢您留言,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职能部门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依据《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办法》(津人社规字[2017]13号)第八章第三十条规定参保人员在外省市个人缴费窗口一次性缴纳的(不含按季度、年缴纳当年度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得转入本市。您在内蒙古鄂尔多斯东胜区参保期间,2017年12月个人缴费一次性缴纳了2003年4月至6月的养老保险。因此,2003年4月至6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无法转入至我市。

经联系内蒙古东胜区社保部门,当地反馈您一次性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符合当地养老保险缴费规定,不能办理清退,也不能将2003年4月至6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进行拆分,先转移其余部分。经联系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局工作人员,内蒙古自治区内就一次性缴纳社会保险费无法转移的问题,开始研究相关退费政策,政策落地还需要一段时间。

联系您,解释社会保险转移的相关政策,建议等待内蒙出台退费政策或我市调整转移政策后,其养老保险缴费情况与转移政策相符后,再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2019年6月人社部下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向人社部反馈规范一次性缴纳社会保险费转移政策,促进全国各省市执行统一政策口径和标准,解决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转移困难的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19年7月16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区委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