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地铁管理处退休职工房补问题
您好,我是天津地铁管理处退休职工张*,三年前单位落实国家房屋补贴政策,我按照要求已将材料全部上报单位,迄今我未收到房补,望上级领导过问此事,尽快解决退休职工困难,谢谢。
您好,我是天津地铁管理处退休职工张*,三年前单位落实国家房屋补贴政策,我按照要求已将材料全部上报单位,迄今我未收到房补,望上级领导过问此事,尽快解决退休职工困难,谢谢。
感谢您留言,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职能部门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我委地铁处在房改工作中对住房认定严格执行市房改政策。按照房改政策和地铁处房改工作要求,本着对工作和职工负责的态度,需要对职工身份证、户口本、职工登记表住址栏等内容和职工所提供的与住址的相关证明以及对有疑问的线索进行逐一核实。
您住房历史情况较复杂,在该职工住房历史档案中出现四处房屋地址,均需一一核实是否与其本人相关。经过数次与您沟通,要求提供房屋线索材料,职工对房屋资料也无法提供详细相关证明。我处负责房改工作同志还多次到该职工所填报登记表住址栏中涉及的企业进行核实。
7月2日房改工作人员即与您联系,就核实调查中仍权属不清的一处房屋的企业产权单位具体地址进行咨询。7月4日再次与您联系,回复核查情况。7月8日您来到地铁处,地铁处房改办工作人员进行了接待。经过我处和您充分沟通,您同意由职工本人继续提供相关材料,保持后续的联系沟通,积极配合单位协调解决。我们也将与您保持密切联系沟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