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留言,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职能部门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一、您曾系北方人才市场所属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和平区分公司(以下简称“和平分公司”)派遣至天津市海航东方养生堂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实际用工单位)员工。接用工单位书面通知,和平分公司与您于2018年9月30日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依规支付了其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停缴社保,随即按照相关流程办理了退工退档手续,您无任何异议,至此,原有劳动关系完全终结,合法合规,无任何纠纷争议。
二、2018年11月,原用工单位无故要求和平分公司为已经离职的您补缴2018年10月份社保,并在未通知和平分公司的情况下,将计划补缴的社保款项打入和平分公司账户。在和平分公司发现打入款项,正准备退还给用工单位时,发现该用工单位因经营不善已注销。但和平分公司工作人员始终本着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思想,针对违规诉求,想方设法为客户合理解决实际问题,选择符合政策的恰当时机(当事人顺利再就业后),于2019年5月依法依规将“非正常”社保补缴完毕,同时产生的滞纳金也由我局北方人才市场为其支付。经查,该笔社保款项补缴前后,未对您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和经济损失。
三、您先后通过不同渠道多次信访,主张经济补偿,经查无任何事实与法律依据,不能支持。我局北方人才市场与和平分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实际经办人员也多次就此事同您电话和当面沟通,对工作中可能存在的管理问题和误会向您诚恳致歉,您也表示理解和接受,对涉事工作人员诚恳负责的态度给予肯定。事件发生后,我局北方人才市场及和平分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对该事件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对全体业务经办人员进行了多次教育引导,为民办事应该全心全意,想方设法,一丝不苟,但更要注意方式方法。如果您通过法律渠道进行诉求,我局北方人才市场将依据裁决结果严肃执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