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9-06-12

标题:新房未入住却要先收暖气费?

书记您好!我是购买天津市北辰区淮河道金地艺城华府北润华庭30号楼602住房的王*。我所购买的住房截止到目前尚未正式交房(开发商未取得准入证),多次询问开发商答复我目前没有交房条件尚不能将住房交付使用,只能暂时拿钥匙提前装修。目前也无法提供延期交房的具体时间。但小区内已贴出缴纳2020年暖气费的通知,通知我们缴纳暖气费,我们与开发商对延期问题尚未解决,现在又在房屋未交付的情况下要求我们缴纳暖气费。希望书记关注一下民生,对开发商及津热北辰公司这种黑恶势力强迫民众接受现状无休止延期交付房屋使用、强行收费的问题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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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督办单位:市信访办 回复时间:2019-07-18

感谢您留言,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职能部门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因该小区为新建住房,根据《天津市供热条例》规定,新建房屋交付使用的前2年供热期为新建保驾期,在保驾期内的相关供热服务由开发商负责管理。现供热站在小区张贴收费通知是因在2019年6、7、8月份交纳供热费会有优惠点,供热站在小区张贴交费通知,并没有强行收费行为。同时告知根据《天津市供热条例》规定,用热户应在当年的12月31日前向所属供热站全额交纳供热费,用热户逾期未交费的,应从逾期之日起按日支付违约金。对于市民反映未正式交房问题,供热站表示不了解,并建议市民联系开发商协商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供热办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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