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9-06-11

标题:建议天津推进全域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公共场所需配置母婴室

深圳建设了中国第一个儿童友好型城市,已经初见成效,今年将继续扩大试点领域成果,推进全域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2019年深圳市妇儿工委工作会议昨天召开,副市长、市妇儿工委主任吴以环在会上要求,打造一批高质量的儿童友好型实践基地、社区、学校、医院、图书馆、公园以及母婴室等。

深圳在全国率先发布纲领性文件《深圳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战略规划(2018-2035年)》《深圳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行动计划(2018-2020年)》。2018年在2017年试点工作基础上,开展儿童友好型公园、儿童友好出行以及街道试点,制定出台学校、医院、社区、图书馆、友好出行等儿童友好型建设指引和各试点单位儿童友好建设规划,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初见实效。今年将推进全域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继续扩大试点领域成果,在儿童友好型社区、学校、医院、图书馆、出行、公园6大领域建设指引的指导下,不断改善提升和拓展儿童友好环境与空间,落实儿童发展规划中儿童健康、教育、福利、法律保护及环境领域的目标任务。培育一批儿童友好实践基地。开展儿童参与状况专题调研,探索建立儿童参与的长效机制。探索开展儿童大数据研究。

“‘小空间’体现了城市的‘大文明’,更体现了城市的温度。”吴以环说。2018年深圳新建母婴室273间,超额完成当年新建200间的民生实事任务。市妇儿工委印发《深圳市母婴室建设标准指引(试行)》,开发“母婴室地图”系统,供群众查询使用的母婴室超过500间。今年将完成全年新增200间公共场所母婴室民生实事任务。

2017年8月8日,从浙江省卫计委获悉,《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等关于加强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出台。《意见》提出,全省各设区市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力争到2017年底母婴设施配置率达到65%,到2018年底达到80%以上。到2020年底,所有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基本建成标准化的母婴设施。

《意见》要求经常有母婴逗留的公共场所需配置母婴室,这些公共场所包括:车站、机场、新建客运码头、地铁站、商场、商业综合体、大型超市/市场、展览馆、公园、游乐场所、旅游景点、图书馆、影剧院、美术馆、博物馆(院)、医疗机构、大型体育场馆。

母婴室的大小应根据不同公共场所的建筑面积和日客流量而定:

——建筑面积在5千至1万平方米或日客流量超过5千人的,应建立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

——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或日客流量超过1万人的,建立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

——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的,以1万平方米为基数,相应配建独立母婴室。单位相对集中的经济园区、商务楼宇参照此标准,配建独立母婴室。

《意见》还要求,女职工较多的机关、企事业用人单位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不少于6平方米的孕妇休息室、哺乳室,设施配置参照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推荐标准。

乘船、登机、就诊等服务为孕期妇女提供绿色通道,《意见》提出,这些场所应该统一母婴设施标识,设置醒目导向标志。鼓励通过互联网提供母婴设施位置查询服务。

广州市2017年首次将母婴室建设列入“十件民生实事”。根据相关规划,广州在2017-2019年实施母婴室“三年行动方案”,到2019年底,全市重点公共场所建成母婴室800间。然而,母婴室作为一个开放共享、让妈妈们暖心的公共空间,建设除了重“量”更应该重“质”。

广州图书馆配有设施齐备的母婴室,也希望天津图书馆向广州图书馆学习和借鉴这些先进的理念。

希望天津多向南方省市学习先进理念,如此才只能提升城市文明水平,请加强公共场所的母婴室建设并出台细则,借鉴《广州公共场所母婴室评价指数》推出天津公共场所母婴室评价指数等措施。

附件:

反 馈

督办单位:市信访办 回复时间:2019-07-08

感谢您留言,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职能部门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接件后,市卫生健康委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发挥市卫生健康委牵头作用,加大我市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推进力度,压实主管部门责任,对推进不积极的单位要及时通报。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于2019年6月28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了我委关于母婴室建设的推进情况以及近期的工作进展,具体内容如下: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落实好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0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指导意见》,原天津市卫生计生委与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旅游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北京铁路局天津铁路办事处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市卫生计生委等9部门关于加强母婴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津卫指导〔2017〕460号),明确了总体目标,提出了基本要求,制定了主要任务,部署了保障措施,对加强我市母婴设施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进一步推动了天津市母婴设施建设工作。做法如下:

一是建立联络员制度,推进工作开展。为进一步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工作,加强工作协调和信息通报。市卫生计生委协调相关部门和各区选派一名联络员,负责母婴室建设的日常沟通、信息报送等相关工作,建立微信群,便于互联互通,随时交流母婴设施进展情况。

二是部门各负其责,协同推进建设。母婴设施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0部门《关于加快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原市卫生计生委等9部门《关于加强母婴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协同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工作。市总工会自2015年起,积极推进女职工关爱行动,投入专项资金开展“爱心妈咪之家”建设工作。市妇联、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启动实施了在全市公共场所建立“启爱空间”母婴室的公益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在制定印发《天津市“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和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了加快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母婴权利,增加人民福祉的内容。天津市旅游局按照国家旅游局关于推动“第三卫生间”建设的具体部署,把母婴室建设工作同第三卫生间建设结合起来,方便游客使用。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对航站楼内母婴室建设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对航站楼内母婴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先后完成1号、2号航站楼母婴室、育婴室、家庭卫生间改造项目。北京铁路局天津铁路办事处车站领导高度重视母婴设施建设工作,天津站、天津西站、天津南站均在候车大厅中央重点旅客候车区内醒目位置设母婴室。市交通运输委所属客运站、汽车站按照要求也分别配备了母婴设施,为群众提供方便。市城乡建设委2017年修订了《天津市无障碍设计标准》,对母婴设施建设作了相关规定。我委成立了由分管委主任任组长,其他相关处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母婴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了母婴室标识,确定了试点医院,并将母婴设施建设工作纳入对各区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同时也加大经费投入和督导调研力度。

经过一年多来的大力推动,母婴设施建设进展顺利,各区和单位结合实际建立了具有本地、本单位特色的母婴室。各母婴室管理部门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做好母婴室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母婴设施整洁卫生、功能正常运转。同时,各母婴室建设还存在一定的提升的空间,需要多渠道加强投入,进一步改进完善,为群众创造更优质的服务环境。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推进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母婴设施建设。与相关部门加强协作,督促各区、各部门持续做好母婴设施建设工作,为全面落实两孩配套政策,增强育龄妇女的幸福感、获得感作出积极的努力。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市卫生健康委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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