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市委老干部局“已故离休干部骨灰免费存放”文件存在明显纰漏
我父亲1977年病故在工作岗位上,逝后骨灰存放在北仓的天津殡仪馆。
自从2012年12月,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下发文件《关于已故离休干部骨灰免费存放的通知》(津民发〔2012〕93号)以后,曾通过北方网,给“我和书记说心里话”发信,虽然得到回复,但是问题没有解决。
给北方网发的信函查询码为3970229979和3967382606,不再重复。
曾得到市委老干部局的回复:“文件中的‘已故离休干部’是指正式办理了离休手续的干部。”这个回答实际上就是说,执行离休政策前故去的老干部无权享受这项“关心照顾”。
再次发信后,得到殡葬事务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的答复,答应尽量和相关主管部门联系,后来遗憾地告诉我,因为牵扯到很多方面的问题,市委老干部局不同意修改文件中这项“正式办理了离休手续”的前提。
市委老干部局把执行离休干部政策前后的老干部身份割裂开来,客观上漠视了这些已故老干部曾经做出的牺牲和贡献,让人有人走茶凉的感觉。
每年清明扫墓时,我也看到一些没有活到离休政策执行前就去世的老干部,享受了免费存放骨灰的待遇,其中最典型的是前天津市书记万晓唐,明显不可能拿到离休证。这说明市委老干部局也没有完全执行自己颁发的文件。
相信老干部局也知道原文件有瑕疵,但为了回避麻烦,就是不肯修订这条标准。实际上就是市委书记李鸿忠多次批评的,我们有些共产党的干部不敢担当,不肯作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