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无故被定性为窃电
家住河东区万新村倚虹东里九号楼一门405,电表户主王建国在2002~2003年期间被国家电网定性为窃电,此时我家庭成员均搬到河北区民权门居住,只有我父亲一人会在中午休息时去万新村休息一下,客观上不存在窃电的必要性,主观上更不会窃电,城东供电局不分青红皂白,在实事清晰的情况下,野蛮断案不交所谓的罚款就不给你安装一户一表,我父亲被逼无奈只能交了1500元罚款,国家电网堪比土匪恶霸。
我所了解的情况是当时楼里只有两户没安装一户一表,另外那户窃电了,动了一楼总表,我们家基本上就是没人所以也就没装一户一表,顶多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用了电,电没走表。主观上没有拆改电表的行为,这样就定性为窃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