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金** 提问时间:2019-05-17

标题:关于小区业主到物业办理变更登记的建议

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名物业公司员工,向您反映并建议,小区业主卖房后,希望政府能考虑出台规定让新老业主到物业办理一下变更登记。

此建议有如下考虑:

一、很多业主信息与最初买房登记时不附,空置房更是找不到新房主,无法为居委会等部门提供有效信息。

二、现在买卖房屋时只要房管局办手续就可以,物业欠费完全不用理会,给物业及新业主造成了极大困扰,只能走法律程序,影响社会和谐。

三、作为物业工作者,实际接触业主或租户,是扎根于社区最基础的工作。希望政府可以考虑物业工作对于社区稳定的重要性,支持此项工作,感谢!

反 馈

督办单位:市信访办 回复时间:2019-05-22

感谢您留言,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经调查核实后,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5月20日下午我委相关工作人员已与金**进行了电话联系,并就所提问题按照物业管理及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了解释沟通,金**对此答复表示满意。最后再次对网民表示感谢,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5月22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区委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