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小区业主到物业办理变更登记的建议
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名物业公司员工,向您反映并建议,小区业主卖房后,希望政府能考虑出台规定让新老业主到物业办理一下变更登记。
此建议有如下考虑:
一、很多业主信息与最初买房登记时不附,空置房更是找不到新房主,无法为居委会等部门提供有效信息。
二、现在买卖房屋时只要房管局办手续就可以,物业欠费完全不用理会,给物业及新业主造成了极大困扰,只能走法律程序,影响社会和谐。
三、作为物业工作者,实际接触业主或租户,是扎根于社区最基础的工作。希望政府可以考虑物业工作对于社区稳定的重要性,支持此项工作,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