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反映天津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货款的问题
尊敬的李书记您好:
当我看到伟大的习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要保障其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和2019年全国“两会”上,两高号召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权”,作为小微民营企业的我们,深深受到了鼓舞,并感受到了我们伟大祖国的繁荣昌盛。
由此,我向您据实反映,作为小微民营企业的我们盛仁公司,自2014年至今,长达五年多的时间里,因天津大型国有企业天津服装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拖欠我们公司货款数千万元,其先以“新官不理旧账”为由,且一直拒绝与我们核对往来账目,恶意拖延,致使我们陷入遥遥无期的“诉累”经济纠纷中,并其后又在众多“诉累”经济诉讼中,恶意串通人民法院,利用人民法院审判权和执法权,蓄意捏造虚假的债权债务关系,并提起民事诉讼为手段,对于我们民营企业盛仁公司,再进行了恶意诉讼、虚假诉讼、蓄意查封、枉法判决、违法拘留、违法扣押财产等毁灭性打击,致使我们100余名员工全部下岗,公司贷款逾期等,最终已濒临破产,无力经营。
因此,我们向尊敬的李书记求助,望市长大人为我们民营企业作主,让国有企业与我们民营企业依法公平、公开的核对账目,还事实于真相,归还我们血汗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