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非天津籍老公进津安置问题
本人通过人才引进于2018年4月在津落户。我老公2019年申请转业,方式:计划安置,安置地:天津,安置去向理由:回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参考了撤降并改单位放宽安置去向的政策,对不符合进直辖市安置的可进地级市安置。目前,部队已批准其转业上报上级单位。据部队负责转业工作的干事回复,天津军转办初审认为,配偶人才引进进津,老公可以进津安置,但离婚再复婚,钻婚前户口的政策空子,建议更改安置去向。实际情况是:由于各种家庭原因,我常年一个人带小孩,精神抑郁,加上分居,部队任务重,老公脱不开身,帮不上忙,我强烈要求离婚,部队领导曾多次调解无效,最终离婚。后因部队建设需要老公符合转业条件,加上双方家长持续劝解,我同意复婚,于是在老公休假期间本人办理了迁户,然后复婚。我尝试直接与天津军转办、警备区联系,但一直没联系上。由于我们对军转政策的理解不透,了解沟通渠道受限,导致了现在的情况。军人家庭成之不易,我实在不愿意再次看到家庭濒临破散。通过网络了解,李书记是警备区第一书记,因此在这里留言,希望您能帮解决困难。根据政策如果我老公可以进津安置,希望相关部门能体察民情,给予进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