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霸王条款合法吗
本人于2016年4月26日办理海泰宽带业务,交纳2268元/42月,应使用到2019年10月26日,可是2018年12月底无故断网近一周,客服电话及网上查询的各种电话无法接通,联系不上海泰(8890可查记录,他们也联系不上),现要求海泰退还余下费用,不再使用。可昨日海泰工作人员来电,退费标准是余下十个月每月按230元扣除,算下来一分不能退。当时我们交的每个月合到54元,是正常的市场价值,可为什么退款时按230元算。如果不是海泰无故断网失联,我也会坚持使用,所以我觉得退网过错不在我们使用者,所以要求合理退款,霸王条款无效,请各级领导核查回复。(上次投诉在东丽区,因海泰主体在和平区,他们让我在您这里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