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9-01-12

标题:商家占用停车位、盲道等公共资源

在2018年6月,公安蓟州分局交警大队连同区综合执法局等单位对城区街道两侧商户占用人行道、盲道等公共资源进行专项治理,现在已经半年了,治理结果如何呢?现在街道两侧的商家还是故技重施,利用锥桶、自行车、纸箱的杂物继续占用停车位、盲道,曾经说好的常态化治理呢?任何一个政令的实施,不是说说就得了,更不是拍照宣传后就完事了,需要的是有效、长效、常态化,在机动车日益增多的情况下,有限的停车位,本来就停车紧张,现在街道两侧的商家为了自己的利益,占用公共资源,把公共资源做个标记就当成自家的后花园,和土匪有什么区别?需要政府拿出大决心、大力度来治理。相关部门主管领导可以开私家车体验一下。希望领导们重视起来。

反 馈

督办单位:市信访办 回复时间:2019-02-22

感谢您留言,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局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经查,网民张**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商铺门前马路牙子的水泥斜坡、塑料移动斜坡等物品摆放由市容市政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解释权归市容市政部门。

交警支队城区大队按照《天津市全域创建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总体安排,通过制作宣传单、布标等方式,进入商户宣传教育。城区大队会同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等相关单位,开展为期一周的联合执法行动,对辖区多个路段进行治理,期间发放宣传材料约300余份,收缴路障上百余个。

下一步公安蓟州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将定期积极配合联合执法行动,对占用公共资源的商户采取警告和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切实落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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