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9-01-02

标题:国企津房置业占用小区公建致业委会无法正常办公

朗庭园(12-21号楼)小区业主大会于2017年5月经小区业主选举成立,我们作为业主合法选出的业主委员会,在成立之后发现小区内没有业委会办公用房,现小区公建内房间由物业、社区和开发商津房置业三方占用,经询问物业,物业称查阅小区相关图纸中未发现业委会办公用房,长期以来,开发商津房置业在小区公建内占用并出租房屋已经引发小区业主的质疑,开发商是否有权长期占用小区公建?因没有业委会办公用房已经对业委会正常工作产生影响,导致业委会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文件资料无处存放,因津房置业为市属国企,应当在这方面作为其它房企的表率,希望市委市政府能够关注基层百姓的生活,解决我们业主大会遇到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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