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天津市工业大学棚户区拆迁补偿款
1.对于公产及单位产房子,评估公司没有公示租赁合同中使用面积如何计算为建筑面积,没把公摊面积计算出来。同期河北区东六经路片拆迁居民反馈了公摊面积的问题,河北区拆迁办能够积极的对待人民群众的反馈问题,找出原有建筑图纸,重新核算了公摊面积,使每户都增加了拆迁的面积,为什么向河东区反馈同样问题,为何置之不理?
2.红桥区丁字沽胜灾北路平房拆迁,所有款项计算下来,每平米能拿到8.5万元。而河东区长征楼所有款项计算下来,每平米只有5.8万元。考虑到长征楼属于学区房(河东实验小学)这是严重的不公平待遇。
以上问题多次反映到河东区及天津市,一直没有任何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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