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市政建设集团对职工集资款一拖再拖
我于一个月前给您处投递过诉求,是关于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拖欠职工集资款的问题。之后单位领导找我谈过话,结果是两条,一是让我不要再闹下去,二则是关于对集资款的解释,就是要等混改成功以后才可能退回。 我认为,混改是好事,可以让企业走出困境,借助进驻企业的平台及资源与我们自有的优良技术及服务相结合,对双方都是互利互惠的好事情。我坚决拥护。 我要说的是,我并没有所谓的“闹”,我合理合法通过正常的渠道去反映问题,寻求帮助。对于混改成功后借助银行贷款用于归还职工集资款的解释我并不接受,我认为,混改只是企业目前寻求生存的一条必走道路。混改成功就还钱,如果混改没成功怎么办呢?就不还钱了吗?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到目前为止,6月份到期的集资款至今已有半年之久,并没有经过我们投资人的同意,就强制延期,甚至没有延期合同。最起码也应该有一纸欠条,然而都只是口头承诺,并且一次又一次的没有兑现。我希望领导要有担当有作为,真正为职工解决难题,不要持续伤大家的心,导致大家对企业美好向往的信心都磨灭了。 我希望得到正式的解释,"金谷*天津张贵庄路沿线建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和“金谷*滨海团泊新城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这两个产品从最开始到目前的状况,包括是否运行正常、是否存在到期后延期、延期到哪天、有没有按期兑付等。并且我需要一个正式书面的关于这两笔集资款项的归还时间的承诺。 麻烦督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