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8-10-08

标题:天津对于0-3岁幼儿托管有何举措?

天津对于解决0-3岁幼儿托管问题有何举措?以解放更多生产力和提升社会幸福度。

反 馈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8-12-03

市教委回复: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学前教育是指幼儿园对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实施的保育和教育。0—3岁婴幼儿的托育服务主要以提供保育、照护为主,教育为辅,目前尚未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范围。需要在市政府的统筹下,卫生、妇联、规划、财政等相关单位协调推进,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兴办、建设托育设施,解决百姓关心的婴幼儿托育问题。

在相关工作上,我们积极做好家庭和社区工作,主动与幼儿家庭沟通交流,开展多种形式的幼儿家园共育活动。深入社区和看护机构,为家长提供科学育儿宣传指导,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充分发挥已有早教中心的作用,开展灵活多样的公益性早期教育服务,缓解婴幼儿家长的育儿焦虑。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区委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