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林** 提问时间:2018-09-12

标题:天津市北辰区天辰世纪限价房2018年5月26日合同到期不交房

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天辰世纪天和雅园,天和丽园2018年5月26日合同到期不给业主交房拿天津市环保停工180天为借口搪塞业主原计划于2018年5月26日交房的天辰世纪,于五月初突然毫无预兆的单方面通知我们原时间无法交付,延至2018年11月26日。作为业主,希望您能帮助监督并要求天房集团回复问题如下:

1.已经延期的如何安置?现在我们是在租房,延期无疑会加大我们的生活成本。我们并不认可天房合约上的按照基准贷款利率赔付。按照实际情况,超期占压我的资金本来就应该基于我应有的贷款利息,这并不算是任何安置措施。而且11月交房面临冬季无法装修,水泥能基础设施的施工都会受到天气等因素的影响。这无疑将租房成本又大大增加了。

2.延迟交付是什么原因?天房说是不可抗力,我需要所有相关的文件对照。

3.11月26日的交付日期是如何计算出来的?现在进行到哪个环节?11月26日的交付期如何得到保障?天房说施工基本结束,马上进入审批环节。民心工程,部委领导是否可以协助、监督其办理各项审批的进度?

4.请对业主透明环节进度,让所有人做到心中有数,可以及时监督。业主可以保障自身的权利。

5.如果11月26日再次无法延期交房,是否有赔偿措施?

6.现阶段天房将所有延期归结于不可抗力,但是这样的定性未经第三方判断并不能随便定性。我希望天房能提出一个有效的安置措施,应对最终无果有天房自身原因造成的延迟交房,如何赔付、如何安置。但是天房完全拒绝,说必须等到确定责任后再进行方案的指定。但是既然是预案,为何不能提前拿出?我问天房天华置业的负责与我沟通的人,没有火灾为什么要安装消防栓、灭火器?完全可以等着火后再买。负责人哑口无言,但仍不愿去哪怕进行这样的商讨。

作为民心工程,其承担了非常重要的社会责任。面对众多业主的问题,规避重点,完全没有我党要求的自我检讨红红脸、出出汗的态度。接待业主问答,一旦涉及核心问题、或尖锐问题就闭口不言,实在是没有解决问题的态度。

负责人接待时,不出示证件,特意摘掉党徽,请问是代表个人与业主谈判,还是代表天房天华置业?如果代表公司,这样的行为是否欠妥?至今尚不知道周三与业主交流的人是谁,听说姓周还是邹,是总经理,还有财务的副总,不知是不是真实身份。

请领导协助监督解决,还民心工程以初衷。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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