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8-09-12

标题:新购住房未入住就漏雨,损失严重,开发商拒绝赔偿

津南区咸水沽镇津南新城合力园12号楼今年年初交房,两个月前大雨后发现卧室漏水严重,致使室内家具泡水、发霉、长毛,本来我已经打算装修好打算入住,现在只能把发霉的榻榻米床、窗户包口拆了重新装。开发商只是修补了外墙,拒绝赔付因为漏雨给我们造成的损失。

让我们很寒心!

希望政府能帮我们要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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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8-11-16

市建委回复: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市质安总队立即组织开展调查处理并核实情况,目前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已经完成漏水维修工作。赔偿问题经过双方协商,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后续工作市质安总队将会进一步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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