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办理离婚后房产怎么过户,房地产管理部门是否需要收缴离婚证正本
现在,南开区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时收缴当事人的离婚证正本。我对此做法表示异议。
1.按照一般理解,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也是证明当事人身份的法律文件,相当于第二身份证。如果双方没有复婚,任何部门不得收缴离婚证。
2.南开区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办理离婚后房产过户时收缴当事人的离婚证正本,是否有此规定?是否与相关法律相抵触?本部门的规定是否大于上位法?有没有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当事人失去离婚证在生活中会遇到意想不到的问题与麻烦,房地产管理部门是否有替当事人着想过?
4.房地产管理部门如此办理民事工作,是否过于简单粗暴?
5.十八大以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都在积极推进习总的大政方针,让窗口单位的工作尽量下沉,服务于人民,消除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积弊。市局召开深化“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座谈会,很好。想问一句落实了吗?一些问题整改了吗?
6.对于收缴当事人的离婚证正本,这样一个简单的错误要尽快的改正过来,并示以公告。并退还所有当事人的离婚证。举一反三,再查查本部门的其他违背民意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做法,及时改进工作,不要让外界推着有关部门前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