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杨** 提问时间:2018-07-31

标题:专职统计员待遇问题何时纳入议程

您好:

我是一名专职统计员,自2007年经过全市统一招考,通过笔试面试录取的合同制统计员,2015年之前每月工资为3000-3300元,实发到手1000余元,2015年经过一次调整,且文件规定以后随社工待遇同步调整,这个问题已经于年初反应过了,请问是否已经纳入议程。

反 馈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8-10-24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津民发〔2014〕9号)关于“专职统计员待遇逐步与社区工作者逐渐并轨”的规定,市统计局与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积极沟通,就完善薪酬管理工作的诸多关键细节问题进行了学习交流。目前市统计局与市财政局正根据前期工作调研的情况,结合专职统计员实际,积极拟定关于调整专职统计员待遇的建议方案(目前已接近完成),建议方案完成后,将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审批。有关政策确定之后,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将立即组织实施。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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