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8-07-11

标题:农村党务工作者三年内不能考事业编及公务员

农村党务工作者在招考公告中并没未提及三年内不能考事业编及公务员的要求,为什么到实际录取过程中提出这个要求?这样会造成很多人不愿在从事相关工作了,这样甚至有一些欺瞒的性质,假如在招考公告中说明该情况,可能就不会报名考试了,考试费加上体检费等等也不是一个小数目,希望书记能够协调并解决相关问题,既然该岗位没有编制,为什么三年内还不能考其他的事业编及公务员。

反 馈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8-07-20

感谢您的留言。接件后,市委组织部高度重视,责成有关处室认真研究办理。经认真研究,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2018年度招考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的指导意见》和《2018年天津市招录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公告》有关规定,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在村连续任职三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可参加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组织的公务员定向招录或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拓宽职业发展空间。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在任职期间可以报考公务员及事业编人员,但任职不满三年的不能报考面向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组织的定向招录。

以上是您咨询的相关政策解答,如还需了解关于村级组织换届方面的其他政策,可拨打咨询电话:022—59557353。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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