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求问专职统计员待遇的红头文件何时能兑现
领导您好,我是一个基层统计员。在基层工作了10年了。工作繁忙而待遇过低的问题一直是我们无法解决的痛。去年终于盼来了一个红头文件,关于专职统计员待遇跟社工持平。今年社工待遇上来了,可是我们却迟迟没有动静,问领导也是让我们等着,年初写给市长的信市统计局也让我们等,这都半年过去了,我想问问还要等多久才能兑现之前的承诺?谢谢
领导您好,我是一个基层统计员。在基层工作了10年了。工作繁忙而待遇过低的问题一直是我们无法解决的痛。去年终于盼来了一个红头文件,关于专职统计员待遇跟社工持平。今年社工待遇上来了,可是我们却迟迟没有动静,问领导也是让我们等着,年初写给市长的信市统计局也让我们等,这都半年过去了,我想问问还要等多久才能兑现之前的承诺?谢谢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津民发〔2014〕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专职统计员待遇逐步与社区工作者逐渐并轨”的规定,2015年12月,经市政府同意,市统计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加强街镇乡专职统计员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津统〔2015〕35号),使街镇乡专职统计员待遇标准与社区工作者实现并轨,并明确了专职统计员工资待遇随社区工作者一起调整。
2017年9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天津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津党厅〔2017〕104号),2017年11月,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工作的通知》(津党组通〔2017〕82号),对社区工作者的“薪酬待遇、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进行了完善和规范,并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社区工作者的待遇比调整之前有明显增加。
为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中“专职统计员待遇逐步与社区工作者逐渐并轨”的规定,市统计局正积极按照程序与有关部门协商,政策情况需要根据上级批复落实。
上述情况我局已与您本人进行了电话沟通,您表示理解。 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