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8-05-18

标题:天津落户新政中集体户口享受权利问题

孩子入学的时候如果家长是集体户口的,孩子能否义务教育?是否算学籍?

反 馈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8-07-24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我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但子女为非本市户籍的情况,可以参照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向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入学。政策详见《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拟定的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32号)。 市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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