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8-04-28

标题:关于加强我市养狗管理的建议

您好:

我想对我市当前的居民养犬管理方面提出建议。现在我市养狗人越来越多,尤其天气渐热,由此造成扰民纠纷、破坏财物、咬伤等情况增多,尤其是狂犬病这种恶性疾病的传播造成严重后果,引发许多群众不满,各类对狗的投诉举报不胜枚举。

一、建议提升养狗监管方式:

现行管理方式下,主要是对狗管理为中心,监管相对困难:一是对于不登记的饲主,难以惩处;二是对于公安机关等部门组织打狗抓狗,不仅辛苦、危险,而且也很难达到良好效果,三是抓狗造成狗死伤的,容易和饲主、爱狗团体发生矛盾。

建议采取另一种策略,监管以对饲主为主,围绕管理饲主来制定管理办法,理由:一是狗毕竟是动物,难以实施管理,捉狗、打狗很困难,而饲主毕竟是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必须守法。二是买狗非常容易,究竟有多少够无从得知,对于工作量安排、管理程度没法估算,只能以群众举报为主。三是饲主两级分化:有的饲主养狗很随便,狗被捉了就不要了买新的,这样不断捉不断买,没有尽头,也不可能办证;另一种属于爱狗人士,为了狗能拼命能违法,什么都干得出来,对治理狗的工作造成压力困扰。

因此,建议对人不对狗,采取类似“驾驶证”管理的方式:一是要求每个饲主必须办理“养狗许可证”,像考驾驶证一样必须通过考试考取,取证后为其发“牌照”,“牌照”是戴在饲主身上的前胸后背各挂一块,就像“人体汽车”,饲主携狗出门必须佩戴。饲主为所牵、或携带的狗负责,无论是谁的狗以牵狗人来对狗负责,只认人不认狗;无牌牵狗视为“无证驾驶”,对饲主予以处罚;有证不牵绳散养一律视为抛弃狗予以处罚;无证不牵狗视为无主狗,予以捕捉。这样就将监管中心集中在饲主身上,强迫饲主管时刻管好自己的狗,也强迫无证人群不敢带狗出门。二是采取计分制,参照驾照管理,全年12分,对从狗叫扰民、不捡狗屎、不避让特殊人群、伤人等各类违规依次扣除相应分数和罚款,扣光吊销证书,重新去考,且在无证期间剥夺养狗权,处罚计入个人征信。三是监控,因为狗主人身上有牌照,所以可以通过现有监控抓拍(牌照应该足够大、像马拉松比赛号那么大),也可以由他人行车记录仪、手机录像向公安机关举报,让饲主不报有侥幸心理(参照交通违规)。四是限期免费办理上述“养狗证”,最好先由街道居委会在社区推动,组织物业公司或志愿者宣传一遍,再集中办理,过期不候。

期限过后,全市动员,消灭所有街面无主狗。

二、完善导盲犬的认证工作。导盲犬是许多盲人出行必备的工作犬,现在许多场所不让导盲犬进入,因此限制了盲人的行动范围。希望对导盲犬的做出专项规定,为有资质单位培训合格的导盲犬颁发许可证,明确规定导盲犬可以进入公共交通、各类开放场合,不得阻拦。

三、开展狗类殡葬业。对所有死亡犬全部火化、处理成环保骨灰,再交由饲主处置,避免饲主自行埋在公园绿化等处,或交由商业机构不规范处置。

希望考虑该建议。

反 馈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8-06-28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加强对犬主违法养犬行为的处罚力度

您对于加强对犬主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的建议,虽然犬“牌照”扣分的方法,根据《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近期难以实现,但是,治安管理总队养犬管理办公室已在日常工作中督促各单位加强对违章养犬行为的处罚力度,特别是对于群众举报的查办,治安管理总队养犬管理办公室已要求各分局必须100%进行处理。就目前来看,执行情况良好。

此外,养犬管理服务费的收取初衷是一种限养政策,而且犬费的标准是《条例》规定,财政部门批准的。免费的可能性不大,且相关程序会十分复杂。

二、导盲犬认证并非养犬管理的法定业务,需相关部门共同协商

导盲犬的认证工作在天津是个空白。之前也有市民咨询过相关问题。目前,养犬管理部门没有认证导盲犬的法定职责和权力,因此,无法进行此项工作。

三、犬类殡葬也非养犬管理部门法定职责

对于犬只殡葬的建议非常科学、合理。但是此项工作也非治安管理总队养犬管理办公室的法定职责。 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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