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市外调入时,市人才说我人事档案缺失材料,但是已不提供
我是13年毕业,现在通过了天津大学的事业编制录用,在市人才办理市外调入时遇到了人事档案的各种问题,包括需要同意调出函、转正定级的材料、行政(工资)介绍信。
根据有两年改派的原因,人事档案放在山东沂水县人社局,15年后放在县人才中心,故没有转正定级等。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五)取消办理转正定级等手续。(六)畅通档案转递渠道。所以也不再开具行政(工资)介绍信。
另外咨询山东沂水县人才说没有开具同意调出函的情况,档案已经根据函件机要给天津大学,表示已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