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依法根治居民小区私搭乱盖让老百姓过上美好生活
依法根治居民小区私搭乱盖让老百姓过上美好生活
鸿忠书记:您好!
我是一名普通的退休职工,为自己和大家的小康生活,几年前加入了社区志愿者服务的行列。这些年天津城市的发展和变化我们老百姓有目共睹,但也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比如,居民小区的私搭乱盖、公共场所吸烟和行人乱抢红灯(已开始治理),成为这座城市的“三大顽疾”,与我们直辖市和北方经济中心的地位极不相乘,与百姓希望的美好生活南辕北辙,这也是我们城市管理软实力弱的具体体现。
每到春天,最困扰我们的就是居民小区里的私搭乱盖问题。少数居民肆意圈占公共绿地为己有,相互攀比,盖小房、种菜、养鸡、养狗,搞得居民小区破烂不堪,鸡犬不宁。这些人私利熏心,邻里间的道德规劝已不起作用。由于物业公司和居委会都没有执法权,有执法权的区和街道综合执法部门遇到此类问题繁多疲于应付,多是来到小区贴几张警告信,就走了,年复一年,治理无果。党和政府的威信受到挑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下降,邻里关系紧张,群众怨声较大。
当前,我们已经进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我国宪法第十二条中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小区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居民在没有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侵占公共绿地已经构成违法。在新形势下,党和政府必须为广大老百姓做主,已经到了依法综合治理彻底根除我市社区私搭乱建这个顽疾的时候了。
根除我市的违建行为不,是城管部门一家所能彻底解决的。为此,我们要提高全社会的认识、要综合施策,依法搞好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做好相关配套措施。可以结合我市提出的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行动三年规划,可将此项工作列入相关部门具体的考核目标。真抓实干,全面提升城市的管理水平。
建议如下:
一、 为防止相互扯皮推诿,应落实居委会或社区工作站在拆除违建工作中的主体责任。近年来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党和政府投入了大量精力和财力,目前居委会组织健全,所配置的物业专员、网格员等基本到位。作为基层政府,拿人民俸禄、保一方平安,理应责无旁贷。在拆除违建工作中,居委会负责辖内社区居民违建的信息归集、确认和反馈等工作,组织协调并监督相关措施的实施。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率领辖内居民群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啃下社区违建这块“硬骨头”,成为建设美丽社区的中坚力量。
二、 从严治党、以上率下,管好党员干部的八小时之外。在全面治理阶段,党员干部应将本人、配偶及家庭直系亲属,居家有无违建事项,作为向组织报告的内容之一。公职人员入党、提职前,单位党组织应向所居住地居委会以发函、探访等形式,对其家庭主要成员在社区里的表现,有无恶意拖欠物业费、是否有社区违建等行为进行询证。把单位与居家表现相结合,以对此人和家庭全面了解全方位考察。
三、 对于党员干部、各类公职人员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涉及社区违建者。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应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行动举报受理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举报。通过向违建所在辖区居委会询证或实地调查等手段,一旦核实将对违建者进行约谈、警告,并限期整改。
四、 街道或区综合执法机构应成立专门法律部门或通过政府采购外聘律师,作为原告主体。对于社区居民反映强烈、严重扰民并拒不拆改的违建者,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并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作为根除违建的主要方式。人民法院判决后,对于拒不执行者,可通过执行令冻结其房屋产权,不得过户转让、买卖、继承。并按年收取滞纳金。(滞纳金按照其侵占小区绿地面积平米数,比照本市或本地区上年度平均出租房屋租金/平米计算)对违建者房主、配偶及家庭主要成员,通过失信联合惩治系统进行惩治,让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
通过大幅度提高违建者的违法成本,形成社会震慑。违建者将要由“要我拆,变成我要拆”。 我们要达到的目的是;提倡公民尊法守法,守规矩。在决战全民奔小康过程中培育良好的社会氛围。建设好美丽天津,让老百姓进一步增加获得感、幸福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