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父母投靠子女落户不要求在津子女条件改要求外地父母
看了2018年父母投靠子女在津落户政策,发现更难了,因为老政策子女落户十年,我们等着也就好了,现在新政改成父母在津居住五年。这个新政想问问领导制定初衷是为了放宽便民吗?父母退休年龄不同,有早有晚,一般母亲退休过来陪子女,然后父亲退休,双方在津居住,例父亲60岁岁退休,居住五年65岁,子女一般40岁左右,大部分早过了在津落十年的老政策,修改意义何在!在津居住满五年的主体应该是子女才对,我们在这里安家落户,不是父母。哪有年限放宽了,但改为针对外地父母提要求的,应该针对在津子女才是吧。应该以在津户藉人即子女条件为投靠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