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8-03-15

标题:关于外地户籍老年人投靠本市户籍子女的问题

领导:您好!

近日,天津市颁发了《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方案》,在这个“方案”中,明确了外地户籍老年人投靠本市户籍子女,实行落户的具体条件。这次制定的方案,明确提出:外省市户籍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已办理退休手续。请问:如果父母是农民,没有所谓退休手续,可以投靠天津籍子女落户吗?谢谢!

反 馈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8-03-30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市局人口管理办公室已向您告知父母投子女政策,外省市户籍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已办理退休手续,投靠子女在我市连续居住满5年,子女均为我市居民户口,在我市具有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可以申请本人在我市落户。同时,市局人口管理办公室告知您本人可到天津市人口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咨询。 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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