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转制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福利待遇问题
我们是原针织、纺织两个科研所转制前按照事业单位标准退休的人员,现两所已合并改名为天津纺织标准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天纺标),隶属于纺织集团。
2008年市政府下发了一个针对我们这批转制前退休人员的文件,即津政发(2008)32号“关于调整我市72家转制科研机构人员退休待遇的意见”。按照文件精神,我们理应享受此政策规定内的各项福利待遇。但是原退休单位的执政者却用各种歪理邪说不予落实执行。
2015年天津市又针对我们这些人员下发了津国土房物(2015)345号文件(机关职工住房物业补贴)和津财综(2015)241号文件(关于调整天津市机关职工集中供热采暖补贴标准的通知)。党和政府时时刻刻在关怀着我们,但是执政者就是不作为不解决不落实。从2014年开始我们这些老弱病残的可怜者们(有的人因为此事气倒累倒住院)到处奔波去市里、去信访办、去社保、去科委、给市长写信……。该去的都去了,最后在王东峰市长和市科委的过问下,单位领导怕再出事才答应解决。
但是他们从不作为变成了胡作为、乱作为,让我们只要在他们拟定的只发两年的采暖补贴,其他文件规定的福利待遇都不予追究的合同上签字,就补发2016和2017年的采暖补贴(防暑降温费也是从这两年发放),其他的都不予补发。如果不签字的话这两年的补贴也没有。我们这些退休人员最大的一百多岁了,最小的也将近70岁了,有的卧床不起,头脑都不是很明白,不能识破他们的骗人伎俩,把字签了。可是这些人白白丢失了他们应得的待遇。有的老人签字后知道了真相后悔的天天睡不着觉(有些人因行动不便都是找人代签的),直接影响了身体健康。有明白一点的为了拿到可怜的一点补贴,就签了不放弃追究物业补贴的权利。其他一部分人员知道内幕真相,没有签字没有拿到采暖补贴款。还有此份合同明明写着一式二份,但是
签完字的人员手里根本就没有合同原本,这更说明这份合同的不真实性不合理性。是为他们推脱责任的“保护书”
根据2008年32号文件规定的精神,我们应得到防暑降温费,采暖补贴费,住房补贴费等等事业编制的一切待遇,但是我们至今只得到两年的防暑降温费和两年的采暖补贴(这项是签完字的才有,没签字的没有),其他的都没有。2015年下发的物业补贴文件也没执行。光是防暑降温费,采暖补贴费,物业补贴费这三项就欠款14160元(这是最低标准的,高工们,没签字的人员欠的数额达2万之多),而且这些补贴费是每月每年都在发生的。住房补贴费还没算在内。
我们恳请市长及有关领导亲自过问此事,为我们这些已失去往年意气奋发干劲的老人们主持公道,归还党和政府对我们的照顾,归还我们应得的福利。还社会一个公正一个安定!
我们恳请领导不要将此信件转发给纺织集团,要派专人调查了解解决此事,还我们这些老人的一个公道!这次两会是民心所向!我们强烈要求强化问责制,对落实老年人政策不利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真正让我们这些努力奋斗一辈子的人,享受到党的温暖!
备注,市政府文件 一、津政发(2008)32号
二、津国土房物(2015)345号
三、津财综(2015)24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