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8-03-06

标题:上班8年身故后单位不给发放丧葬费和抚恤救济金

书记你好:

我老公李凯在“天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班8年,于2017年12月3日去世,公司不发放丧葬费和抚恤金。现孩子5岁,本人无正式工作,父母都已70岁需要赡养,身体多病,我只想拿到该得到的国家法定的待遇,泪请领导帮忙,谢谢!

反 馈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8-03-30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公司对诉请内容进行认真核实后,与您进行了沟通,考虑您家庭实际困难,经各方政策咨询及公司领导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天津市《2017年度相关待遇简表》等相关规定一次性支付丧葬费10530元,因子女未成年,依据相关规定支付一次性救济金345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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